工程苗木发票如何抵扣会计分录(工程用苗木发票可以抵扣多少个点)
只有自产自销的苗木可以开具免税发票!免税的苗木发票是不是都应该可?
销售自产自销的免税的苗木发票不是都可以抵扣的,购买方必须是经营苗木,并且所购买的苗木必须是应税销售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。
苗木免税发票能抵扣么?苗木免税发票能抵扣么
苗木类产品销售时,一般是可以享受农产品免税政策的,所以在对外开 具 发 票时只能开 具 免税税率的 发 票,即没有税率的O税率 发 票,而且只能是增值税普 通 发 票,不能开具专 票。所以除了苗木类贸易企业外,其它企业取得这样的 发 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。
工程类发票如何做会计分录
收到客户工程验工计价单
借:应收账款
贷:工程结算
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预付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预收账款
收到客户拨付工程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收账款
资产负债表,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
借:营业成本
借:工程施工——毛利
贷:营业收入
工程施工过程中,相关合同成本
借:工程施工(生产成本)-工程项目
借:工程施工-间接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、库存材料、累计折旧等
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,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
借:预计合同损失
预计损失准备
工程完工结算
借:工程结算
借或贷:工程施工-合同毛利
贷:工程施工-工程项目
扩展资料:
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,应当按照应收金额,借记“应收账款”科目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或“其他业务收入”科目,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,贷记“应交税费---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科目,收回应收账款时,按收回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或“库存现金”科目,贷记“应收账款”科目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应收账款相关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,税金还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里面。 营业税和城建税及附加都计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,不计入其他业务成本。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在会计分录及金额上是否都是一样的呢 开具服务业发票,会计分录都是是一样。工程类发票做会计分录:
收到客户工程验工计价单
借:应收账款
贷:工程结算
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预付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预收账款
收到客户拨付工程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收账款
资产负债表,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
借:营业成本
工程施工——毛利
贷:营业收入
工程施工过程中,相关合同成本
借:工程施工(生产成本)-工程项目
或工程施工-间接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、库存材料、累计折旧等
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,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
借:预计合同损失
预计损失准备
工程完工结算
借:工程结算
借或贷:工程施工-合同毛利
贷:工程施工-工程项目
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,简称分录。
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、对应账户(科目)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。
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,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。
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,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;
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(不含两个)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,即一借多贷、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。亲:有点乱,给你一个参考,希望你有用:::::(另外营业税3%,附加一般是0.3%,上海和其他地区区别不大,到税务咨询一下即可。)
1、签订建造合同后,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预付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预收账款
2、工程施工过程中,发生相关合同成本
借:工程施工(生产成本)-工程项目
或工程施工-间接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、库存材料、累计折旧等
期末根据人工分配法或直接费用分配法把“工程施工-间接费用”分摊到各工程项目中。
3、收到客户工程验工计价单
借:应收账款
贷:工程结算
4、收到客户拨付工程款
借:银行存款
贷:应收账款
5、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
借:营业成本
工程施工——毛利
贷:营业收入
6、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,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
借:预计合同损失
预计损失准备
7、工程竣工结算
借:工程结算
借或贷:工程施工-合同毛利
贷:工程施工-工程项目
买进免税的苗木发票抵扣怎么计税和成本
1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%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,2019年4月1日后,产品13%对应10%)计算抵扣进项税额。
2、成本=买价-计算的抵扣进项税额
扩展资料:
一、免税产品享受条件
1、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2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。
3、农产品应当是列入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》(财税字〔1995〕52号)的农业产品。
4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是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。?
二、农产品抵扣的六种情形(2019年4月1日后按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》相应的调整税率)
1、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,从销项税额中抵扣
2、进口农产品,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,从销项税额中抵扣;
3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;
4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,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
5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,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
6、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,按照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〔2012〕38号)等文件规定,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,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,按照一定扣除标准,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;
参考资料来源:
国税总局——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
国税总局——购进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5月1日起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对应10%税率计算
进项税=买价*10%
采购成本=买价*90%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对应13%税率计算
进项税=买价*13%
采购成本=买价*87%